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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机动车享受减征税费
京报网 www.bjd.com.cn    日期:2008-07-02 08:36    网络编辑: 奚小荻   字体显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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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周正宇在昨日的发布会上表示,虽然实际停驶时间只有1个月,但为了维护车主的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可享受减征三个月相关税费的优惠政策。
  据测算,三个月的养路费和车船税总共减征将近13亿元。
  按照方案,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享受减征三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的车辆有两类,一类是按单双号行驶的所有社会机动车,第二类是被禁止行驶的黄标车及其他机动车。这些车辆必须在2008年9月20日(含)之前在北京市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规定停驶的机动车。
  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的机动车,保障奥运以及城市正常运转等车辆不享受这一优惠。 [我要评论]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