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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建议提高独生子女费
京报网 www.bjd.com.cn    日期:2008-10-08 08:49    网络编辑: 奚小荻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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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从1979年正式实行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至今已近30年,然而每月5元的补助标准几乎还处于原地不动状态。昨天,市政协委员在做客“北京热线”时建议,应该根据当前形势适当改变独生子女补助政策,并对独生子女赡养父母给予“资助”。

  每月10元起不到奖励作用

  “北京热线”“30年未变的独生子女费”节目中,陆杰华、张东升两位市政协委员建议对独生子女补助政策进行修改完善。他们表示,5元的独生子女费仅在1991年时上涨到10元,此后再也没有做更改。“当时每月补助5元,相当于工资的10%,可现在按7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连1%都不到了。”张东升表示,每月10元的独生子女费已经远远起不到这项基本国策在订立之初的奖励作用。

  建议增加对父母赡养费用

  两位市政协委员认为,独生子女还面临两人赡养4位老人同时抚育下一代的重任,经济和精神负担都非常沉重。他们建议,在“独生子女费”中还应该增加对父母的赡养费用一项,由政府出面帮助独生子女赡养老人。张东升建议,把“独生子女费”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水平的10%,同时把“独生子女费”转变成社会保障。“这部分社会保障包括了赡养父母的养老补贴、护理费甚至父母看病的费用。”

  张东升在提案中还建议,把独生子女医疗费用也纳入社会保障,家庭和政府分比例承担,甚至可以考虑提高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比例。(记者吴狄)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