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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公务员酒后驾车可被“双开”
京报网 www.bjd.com.cn    日期:2008-07-07 08:41    网络编辑: 李亚敏   字体显示: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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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报网讯(通讯员李凤万)平谷区日前下发《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的通知》,严禁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违者将在公安交通部门处理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通知规定,凡是全区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群众团体各部门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的,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格依法处理的同时,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纪惩处。凡是酒后驾车者,年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有领导职务一律降职。情节较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领导职务的一律撤职。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此外,通知还规定机关专职司机酒后驾车,当年考核即定为不称职,造成严重后果一律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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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北京日报